留言标题: 东城嘉园施工为何无人管理?
 姓名:田大  时间:2018-01-02
 留言内容: 东环路老一中十字路口东北角这个工地为何可以施工?多次向城建局反映为何无人管理?整个工地乌烟瘴气扬尘满天无人管?
 留言回复: 收到来信后,我局领导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调查落实,经过了解发现信箱内容不属实,按照获嘉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通知,该项目于2017年11月16日全面停工整改,现场无施工人员,不存在施工现象。 获嘉县住建局
 留言标题: 获嘉交警执法不公
 姓名:王  时间:2017-12-06
 留言内容: 获嘉交警三中队交警执法不公,公开包庇道旁违规逆向停车车主。逆向停车不拍,还宣称在获嘉逆向停车合法,车轮不在停车线内合法。
 留言回复: 近日,交警大队收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群众反映:交警执法不公,包庇逆向停车车主。 经进行核实,其所反映的情况应为近期我大队处理的一起停车纠纷。近日,我大队巡逻人员接到通知,有群众反映在获嘉县健康大道路北有车辆逆向停车。在巡逻人员达到现场发现,一辆小型轿车逆向停在健康大道北侧非机动车停车位处,车身略超出停车位。该车司机与他人发生口角。经巡逻人员工作,司机将车辆驶离。但在驶离过程中,被与其发生矛盾人员阻拦,要求巡逻人员贴该车罚单。巡逻人员当场予以拒绝。 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3条规定: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、临时停车规定的,可以指出违法行为,并予以口头警告,令其立即驶离。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处以罚款。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司机拒绝驶离的,给予罚款。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,司机同意驶离现场,不能予以处罚。 关于逆向停车未处罚问题,根据我县道路的特点,城区部分停车位内标记了停车方向,大部分停车位内未标记。在没有标记的停车位内可以逆向停车。群众反映的车辆所在的停车位未标记停车方向。 关于该车车身略超出停车位的问题,结合驾驶人在现场、接受巡逻人员指挥驶离,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,根据宽严相济的工作原则,巡逻人员未对该司机进行处罚。 获嘉县交警大队
 留言标题: 常年占道经营
 姓名:民主路小区群众  时间:2017-12-05
 留言内容: 民主路惠沣大药房东临(名人艺校对面)胡同口,有一家占道经营商贩,弄了两个大冰柜和一个大型货架,把本来就很狭窄的小区出口堵得严严实实,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。前段时间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但是无济于事,没两天重新开张,我们找他协商,商贩说和交警队有熟人,都说好了。真不知道这么一个常年几乎24小时的占道经营商贩,政府真的就管不了吗
 留言回复: 近日,交警大队收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群众反映:民主路惠沣大药房东临胡同口,有一家商贩占道经营。 接该信件后,交警大队高度重视,立即将群众来信进行了通报,组织人员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了民主路的占道经营现象清理力度。目前群众反映的占道经营已清理。下步我大队将组织人员加大巡逻力度,随时发现上述现象随时进行清理。 获嘉县交警大队
 留言标题: 报废车辆长期违停占用道路
 姓名:东关  时间:2017-11-07
 留言内容: 东环路健康路十字口东北角家属院门口,从年前开始一直放置一辆报废车,长期占用人行道和小区门口,严重影响城市形象,再往东,路南,还有一辆绿色的无牌老年车,也是报废的样子,长期占用停车位,不知道为何从去年开始,这个路口东边零星经常出现报废车辆长期停放占用停车位,胡同里也有,但是过段时间会有人换换位置,不像这两辆一样停着快一年了,望有关部门清理占位报废车
 留言回复: 近日,交警大队收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群众反映:东环路健康路十字东两辆报废车长期占用道路。接该信件后,交警大队高度重视,立即将群众来信进行了核查:反映问题基本属实。1、“小区门前一辆报废车”:该车为一东风自卸货车,手续正常、齐全,不是报废车,车主为附近住户,经联系车主,该车已驶离。2、“路南绿色无牌老年车”,系一三轮车,车主为路北临街居民,称附近居民的车都是在路南放。经沟通,该居民已将三轮车停放至家门口停车位。 下步工作中,交警大队将组织执勤人员加大巡逻管理力度,尽最大努力减少此类现象。 获嘉县交警大队
 留言标题: 获嘉交警队违章处理室服务态度恶劣
 姓名:司机  时间:2017-11-07
 留言内容: 县交警队违章处理室,那女的服务态度极其恶劣,2点半上班,她,2点45才开门,还就知道收钱,你想看看违章图片都不让,单一开她说图片已消除,你当老百姓都是傻子啊,老百姓要去行政复议你能拿出证据吗,是不是你交警队收不来钱了,胡乱编造一些违章,这都很难说清楚了,,根本不给司机知情权,网上自己能处理违章,那女的说不能,你这是睁眼说瞎话吧,你跟他说个话爱理不理就知道开票罚款,这执法部门也太霸道了吧,这样的临时工太损坏交警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了,不要也罢,请领导过问一下。
 留言回复: 我大队接到县政府信箱转办的反映“获嘉县交警队违章处理室态度恶劣”的群众来信,接报后,我大队立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,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: 一、自十九大安保开始以来,大队全体人员不分节假日全员在岗在位,全力投入安保和日常工作。十九大安保工作结束后,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调休,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。但问题出现后,大队专门召开会议,对窗口单位重申纪律,制定措施,最大程度的服务群众,让群众满意。 二、关于反映工作人员就知道收钱的问题。我大队处理违法,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行罚缴分离规定,不接受群众当场交钱,反映工作人员收钱的问题不存在。 三、关于反映大队下午2点半上班,违法处理室2点45才开门的问题。以往大队违法处理室均按照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,自今年9月份以来,为了严格考勤,杜绝迟到等现象,大队增加了下午上班时间点名的考勤制度,致使2点半未能及时开门办公,造成群众不满。针对此情况,大队及时作出调整,对窗口单位服务人员,不再参与大队点名,对定点点名改为不定时抽检,保证上班时间及时办公,不给群众造成不便。 四、关于反映不让群众看违章图片的问题。因为违法处理室接待群众处理违法量较大,人员众多,为了提高办公效率,大队参照上级做法,对违章有异议的群众均告知其到大队法制室进行申诉,查看其违法情况。这既不影响其他群众办理业务,也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利,并不是简单的不让其看违法照片。 五、关于反映工作人员说互联网上不能处理违章的问题。在互联网上处理违法需要一定条件,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处理。由于违法处理人员多时,无法一一对其解释,大队已将所注意事项在违法处理室张贴告知,方便群众知悉,并不是单纯的说不能处理。 获嘉县交警大队
 留言标题: 公安局说严查出国赌博客服
 姓名:正义  时间:2017-10-26
 留言内容: 去东南亚从事赌博客服推广的,希望公安严惩,祸国殃民,政府惩治力度不大,导致我县青年依然前往,长期在那工作的引导更多的人前去,请公安加大惩罚力度,让青年们有个正经工作,总是发文警告,严惩一批长期在那从事违法的人
 留言回复:    一、公安局已通过官方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发布《致全县境外务工人员家属的一封信》、《关于敦促境外非法务工人员回国的通告》,进行正面发声,要求全局民警、协警每天在微信圈里进行转发扩散,广泛宣传。同时,县公安局还印制了13万份《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》宣传彩页,正通过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窗口和各派出所向全县人民发放,确保宣传到每家每户。为扩大宣传效果,县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杨含荣录制电视公开讲话,严厉打击此类违法活动。    二、县公安局对梳理统计出的全县2017年1月至今,40岁以下出国非法务工高危年龄段持有护照人员6989名(主要乡镇分别是黄堤镇、位庄乡、大新庄乡等三个乡镇),按照户籍地分类通报至各乡镇,要求逐人核查。现各乡镇工作人员与派出所人员一道,正在对列出的人员名单进行逐一核查。对核查到的可疑劳务人员和可疑线索,公安机关逐一展开深入调查,确保不放过一个疑点,不留下一个死角,对查证属实的境外非法务工活动,将依法严厉打击。     三、严把出入境管理关口,全面梳理护照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对从中发现的可疑人员,实行信息预警,完善监管措施,对有出境作案嫌疑的、曾参与犯罪的,需经公安机关批准方可办理护照,且不得异地办理护照,对曾参犯罪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,5年内不得出境。                 获嘉县公安局
 留言标题: 交警队不回复问题
 姓名:朱  时间:2017-10-17
 留言内容: 反映交警乱贴罚单,在我单位邮政局门口停车区域给我贴了罚单,问题反映好长时间一直未回复
 留言回复: 经查询,9月28日上午交警大队未在红旗路查处违法停车, 因该件未说明牌照号,无法查询当日处罚情况。 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在路面巡逻执勤时,发现有违法停车行为时,先予以劝阻,无驾驶人在场或驾驶人拒绝驶离消除违法行为的,予以粘贴“违法停车告知单”,告知其违法行为。“违法停车告知单”不是处罚决定书,需要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。 城区红旗路东西两端均设有禁止停车标志,在该路段不按施划停车泊位的属于违法停车。 获嘉县交警队
 留言标题: 关于网上让回国问题
 姓名:个体ni  时间:2017-10-12
 留言内容: 网上说,我县让在菲律宾,柬埔寨,老挝等东南亚从事客服推广十五日内回国,真的假的,
 留言回复:     近日,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以“获嘉县公安局宣”名义发的关于所谓刑事逮捕令、冻结管制令的通知,主要内容为:“我县接到上级通知,对凡是在马来西亚、老挝、菲律宾、柬埔寨,从事劳务工作者,限期15日内回国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国的工作者,踏入中国境内立即逮捕,根据我国刑法327条规定,处50000元罚款,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”。     获嘉警方郑重声明,该信息为虚假信息,纯属谣言。     请大家理性对待网络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。对谣言的发布者和传播者,警方将迅速查清事实真相,对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,坚决依法予以打击。     警方提示:根据《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“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”如果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,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7以下有期徒刑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获嘉县公安局
 留言标题: 道路标识不清
 姓名:群众  时间:2017-10-09
 留言内容: 新华街和凤凰大道交叉口南北双向最右车道地面标识直行加右转,指示牌标识只允许右转,多么低级的错误,一年多了没人管,明显的政府不作为
 留言回复:     关于对政府信箱反映“道路标识不清”的问题,情况汇报如下: 虽然道路指示牌管辖权属于交警大队,不归住建局管辖住建局积极与交警大队联系对接,已将该事项整改方案交原指示牌施工企业落实,预计10月24日前落实到位。 获嘉县住建局
 留言标题: 环境保护
 姓名:李晓  时间:2017-09-28
 留言内容: 崇文观天下,工地 请检查管理
 留言回复: 来信反映问题内容不具体,无法落实 获嘉县住建局
版权所有 ?2007-2010 中共获嘉县委 获嘉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?2007-2011 www.lvxinbj.com All right reserved.
承办单位:获嘉县政府办 技术支持:获嘉县政府信息中心(政府大楼1层西) 邮编:45380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电话:0373-4591303/186(FAX) E_mail:huojiazhengfu@qq.com
网络提供:获嘉县政府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:豫ICP备12024174号-1  豫公网安备 41072402000015号